儋州近日收回800亩非法侵占林地
2007-11-28 18:29:27



2007年11月28日 11:45

  中新海南网11月27日电(夏佟)近日,儋州市依法实行强制清除靠近东成镇蚂蝗岭地区的新坊坎村一带约800亩的属于国营儋州林场的国有林地,将不明非法侵占者抢种的桉树苗进行移植,将其使用权完整地交还给这片国有土地的合法经营者国营儋州林场。

  原因

  今年7、8月份间,儋州市东成镇翰苑村村民到蚂蝗岭新坊坎一带的林地进行非法毁林并种植桉树苗木。但早在1994年,这片土地已确权,儋州市人民政府已经将土地确权证发给了国营儋州林场。

  发现苗头后,儋州市市林业部门、东成镇政府曾多次组织力量到现场制止,还多次派员到翰苑村和附近地区村庄做宣传教育工作,但村民仍未停止非法侵占行为。

  事态趋于严重。儋州市东成镇政府、国营儋州林场向儋州市人民政府报告了此事。9月中旬,副市长陈海洁组织市法制办、林业、国土、公安、法院等有关单位部门到现场进行研究,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9月18日,儋州市人民政府依法发出了《关于严厉制止侵占国有林地的公告》。但在规定的时间内,翰苑村民未提供使用林地的合法证据和种植登记的情况,也未履行自行迁植种植义务。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的行为,11月19日,儋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办公会议就此事进行了认真负责的研究,明确翰苑村民在国营儋州林场抢种林木的行为是明显的非法侵占行为,应当依法给予强制清除和查处。11月21日上午,由儋州市政法委牵头,市林业、国土、公安和法院等单位、部门派员进驻翰苑村,向村干部表明了市政府这次行动的态度,向群众解说了行动的意义。通过深入实际的群众思想工作,明白事理的群众纷纷表示,一定不干扰清理行动。

   行动

  11月23日上午,依法强制清除行动开始。

  陈海洁率儋州市政法委、公安、法院、国土、林业等部门和东成镇委镇政府的负责人组成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在现场指导清理行动。国营儋州林场的150名干部职工对非法侵占的约800亩土地上的已种植的桉树苗木进行了清除。东成镇委镇政府和附近地区的部分村干部积极配合了清除工作。

  儋州市公安局组织的200多名警力,负责了现场清除地周边的警戒工作;市林业、国土、法院、法制办等部门抽调了30名工作人员人参与了清理行动。

   效果

  国营儋州林场负责人表示,将尽快组织力量进驻到清除的土地上,进行生态林和经济林的营造。同时,要积极与周边农村的村民搞好和谐相处的工作,使国有土地能够收得回、留得住,并尽快产生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儋州市林业局林政股股长吴子绍告诉记者,这个典型个案,将对处理相似问题起到示范作用,有关部门执法者和广大群众也从这个典型个案中受到教育:只有依法行政,才能赢得人心;只有和谐相处,才能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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