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目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008-05-12 07:21:24


哈尔滨市目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于2007年末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2007年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目前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检查及我们平时掌握的情况来看,2007年,我市各区、县(市)政府及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依法决策、分解执法职责,确定执法责任、完善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动态评议考核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效,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但在检查考评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认识不够清,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随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已经向区、县(市)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和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机构延伸,随着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档案的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日渐加强。但2007年的检查情况反映出我市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还没有清楚的认识,缺乏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行政理念,个别基层单位和执法人员对监督检查有抵触情绪,在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抽查测试中甚至出现了个别人员扰乱考场秩序,找人替考并罢考的恶劣事件,反映出我市基层执法单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还不适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

    (二)监督制约机制运行不够协调,行政执法随意性较大。目前,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过程中,已建立了立案、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分离、告知、听证、送达、执行、监督等运行机制。但从检查情况看,这些运行环节之间还不是很协调,没有形成对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制约,执法随意性问题仍比较突出。从行政处罚案卷看,有的部门大部分案卷均是调查终结后执法人员提出高限处罚的建议,而经领导审核后均是按照下限处罚,差额很大;有的案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与领导书面批准的处罚内容不一致,反映出较大的执法随意性。一些部门的行政许可案卷只有当事人的申请表和有关申请材料,而没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相关行政许可文书,反映出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不规范执法问题比较严重。

    (三)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档案制度落实不好,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我市自2006年开始实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档案制度,2007年开始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档案,要求行政执法部门确定每一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执法标准、执法责任,并随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评议考核。但从检查情况来看,有些部门还没有将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工作与本部门的实际执法工作紧密结合,很大程度上存在着为应付检查而建立档案的状况,使档案制度流于形式,对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工作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

    (四)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方式不多,力度不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方式单一、力度不够问题是我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难点,问题较多。从2007年检查情况来看,73个被检查单位中只有市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林业局和巴彦县政府等5个单位对存在问题的行政执法人员追究了执法责任,尚少于2006年开展责任追究工作部门的数量,反映出责任追究工作已成为我市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个薄弱环节。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几点建议

    2008年是我市落实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四年工作计划(2008-2011)和《哈尔滨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增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自觉性。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应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尤其要抓好对本地区、本部门中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中层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要大力宣传行政执法责任制,让基层执法人员深入了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知识和主要做法,增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自觉性。同时,要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方法,以提高实际执法能力为目的,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执法实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实际操作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档案制度,加强日常评议考核工作。2008年,各地区、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档案制度,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档案与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执法岗位和执法责任。要注重加强平时的监督检查,将执法人员的平时执法活动及时记入档案,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经常性的评议考核,抓好年终评议考核,并认真兑现奖惩。

    (三)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要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在行政处罚法定种类和罚款幅度内对本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进行细化,根据违法事实、违法情节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行政处罚标准,减少实施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具有行政许可权的部门要积极探索规范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的有效方式,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四)丰富责任追究方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明确执法责任,对存在执法违法问题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认真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环节,也是目前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个薄弱环节,应当加以改进。2008年,各地区、各部门应着重抓好以下有关责任追究工作:一是在已有的相关工作制度基础上,将国务院、省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或进一步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二是结合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档案工作,抓好行政执法责任确定工作。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职责确定相应的执法责任,并要在确定执法责任工作中注重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三是要不断丰富责任追究方式,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之外,可以多采用批评教育、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扣执法证件、取消评优资格、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等方式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推进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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