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红头文件”清理工作进入尾声
2008-10-01 23:23:08
济南:市政府“红头文件”清理工作进入尾声
根据《济南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第225号令)的要求,日前,济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网站上公告了由济南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结果,对于2007年底前制发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拟修改和保留169件,其中,修改12件,保留157件。在保留的157件规范性文件中,时间最早的制定于1980年,上个世纪80年代制发的5件,上个世纪90年代制发的21件,这些文件多用于处理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事项,其余文件均制定于2000年以后。
征求意见结束后,市政府将根据社会各界意见对清理的初步结果进行修改完善,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将在《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布;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将按照《济南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确定的制发程序修改后报送审查和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公布,自行作废。清理结束后,不在目录内的将一律停止生效。
(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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