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成效明显
2008-10-01 23:23:08
福建省漳州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成效明显
漳州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于2005年12月全面铺开,市政府办以漳政办[2005]210号文下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市政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市政府法制办加强跟踪督促和检查指导,推动了工作落实。
1、梳理依据,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职责。一是按时完成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截至2007年6月,市直41个执法部门按时完成并报送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经市政府法制办和编办审核、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法制办以漳政法[2006]15、16号和漳政法[2007]5、10号文予以公告。二是行政职权分解工作取得实效。截至今年1月底,市直41个行政执法单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经我办审查后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同时根据机构改革和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方案,组织上岗培训。
市政府法制办依法梳理了市本级行政职权目录,初步确定了216项市本级行政职权,并绘制了市本级行政职权流程图,拟近期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2、建章立制,切实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是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基本建立。我市将各单位依法行政情况列入行风评议和年终绩效评估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对有关执法程序、文明执法、办事依据等内容进行民主测评。各行政执法单位采取上级考评、自我考评和互查互评的方法,并与部门绩效评估、依法行政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本单位执法评议。市政府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反馈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被评查单位限期整改。从今年来对市卫生局等8个单位的评查情况看,效果十分明显。二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逐步健全。先后出台了行政执法职能分离、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回避、听证、投诉等相关制度,拟制定出台行政问责办法,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3、加大力度,不断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落实。一是强化领导责任落实。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并专门设立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管理监督的办公室,自上而下,逐级监督。二是强化监督落实。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充分发挥效能、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执法质量检查考评。进一步完善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投诉机制,将群众投诉与个人评先挂钩,健全定期联系行风评议和文明单位申报制度,不断提高各相关单位规范意识、执行意识和服务意识。
4、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一是抓好试点工作。2007年3月,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执行行政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通知》,并确定在市建设局等10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截至2007年9月底,各试点单位完成了自由裁量事项的清理和规范工作,578个使用频繁的行政处罚项目共细化为3987个裁量等级, 53个行政许可项目的裁量时限平均缩短一半以上。各试点单位公开细化后的裁量标准,建立了行政自由裁量公开、说明理由、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等33个配套监督制度,强化执行监督,使行政自由裁量更加公开、透明。从2007年10月份实施细化裁量标准以来,各试点单位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000多件,处罚金额600多万元,仅有1件提起行政复议。二是抓好全面推开。今年3月,市政府印发了《漳州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工作会议,要求市、县两级同步进行,分级负责,确保从7月1日开始,正式向社会公布施行行政自由裁量权指导性标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执法单位都能按照部署,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现已较好地完成了自由裁量权限的清理任务,基本完成了细化裁量标准和配套监督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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