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建民:在2007年仲裁工作年会上的讲话
2008-10-01 23:23:08


屈建民:在2007年仲裁工作年会上的讲话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法制办主任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大家上午好!
    首先让我代表海南省政府对来自全国各省市的法制办领导,各仲裁机构的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对2007年仲裁工作年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昨天的开幕式上,常务副省长方晓宇已把海南的经济社会情况向大家做介绍,作为东道主,我把省政府重视、支持仲裁的情况作简单的介绍。这个介绍是抛砖引玉。我们清楚地知道海南仲裁近几年有了较快发展,但与兄弟省市还有很大的差距,仲裁工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很不适应。但今天全国各地的专家、同仁来海南传经送宝,这是我们学习的千载难逢的机会。为了抓住这个机遇,更好地向兄弟省市学习,我把海南省政府重视支持仲裁工作的情况向大家作个简单的介绍。
    首先,海南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仲裁制度的推广。省政府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发挥仲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的决定精神,重新认识仲裁的政治地位的社会作用,把推行仲裁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社会的大事来对待,在全省各市县设立仲裁推广办事处、工作站。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发了宣传仲裁制度、规范格式合同的文件。省政府有9个部门与省法制办联合下发了推行仲裁的文件。同时,又从人力、物力上支持仲裁委。今年扩大了编制,充实了人员,解决了办公用房,改善工作条件,为仲裁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第二,全面贯彻实施仲裁法,发挥仲裁在解决经济纠纷,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防止和纠正不正当竞争,保护企业合法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我省仲裁法实施十周年纪念会上,时任常务副省长的吴昌元讲话指出,推行实施仲裁法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要支持仲裁工作,宣传仲裁制度,规范合同。提高仲裁的社会知晓率和合同约定率。去年我们根据仲裁法宣传,推广工作不尽如人意,尚有90%的不知道仲裁的实际。省政府组织省法制办、仲裁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仲裁法执法检查,对全省的仲裁法宣传、合同规范进行了一次检查。通过检查提高了各级政府对仲裁的认识,加大了宣传推广力度。省政府把仲裁法作为五五普法的内容,作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内容。海南日报刊登有关仲裁的文章,海南电视台在公仆在线栏目专题宣传仲裁45分钟,在政府网站联网海南仲裁网。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地、深入地宣传,提高社会各界仲裁法律意识和经济维权的观念,形成了认识仲裁、依赖仲裁、依靠仲裁的社会氛围。
    第三,省政府坚持“支持而不干预”的原则,尊重仲裁机构的独立性,尊重仲裁机构公正裁决,从不干预仲裁办案。我们及时向仲裁委传达贯彻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加强方针政策的指导。在仲裁委经费困难时财政给予支持。近几年我们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通过实行自收自支。仲裁委有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事情,省政府都积极帮助解决。仲裁委的领导和同志都非常感激,说我们没有干预的婆婆只有服务的保姆。省法制办综合处是仲裁委的第二秘书处。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海南省政府将抓住年会召开的契机,虚心向兄弟省市法制办、各仲裁机构学习,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年会精神,加大推行仲裁法的力度,使我省的仲裁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最后,祝各位在琼身体健康,平安快乐!
祝年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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