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第12期(总第32期)
海南省法制办公室 2004年12月27日
省法制办召开全体会议总结今年工作部署2005年工作
2004年12月10日,省法制办召开全体会议,总结今年工作,安排部署2005年工作。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法制办主任许前飞同志总结了2004年法制工作,对2005年的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在总结2004年工作时,许前飞同志说,省法制办除按照年初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外,还做了四件关乎政府全局工作的大事。一是全办除按质按量完成立法计划,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同时,完成了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清理工作以及相关的制度建设,在清理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以及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与此同时,还进行了全省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培训和考试等项工作。二是主持制定了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我们在完全没有蓝本可参考、没有兄弟省市经验可供借鉴的情况下,会同相关部门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编制和29个省政府专项预案的初审工作。三是组织全省范围内的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大检查,对各市县和省直各部门促动较大,推动了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四是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办法。在目前行政复议虽然有法可依,但很多问题无章可循的前提下,深入探索了地方行政复议规则,不仅会推动《行政复议法》的完善,还将对全省的行政复议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在谈到2005年的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时,许前飞同志要求,新的一年政府法制工作要定位在中央刚刚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上,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归根结底就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明年要结合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制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立法工作,首先要研究依法行政依什么法的问题。法治的基本前提就是要有良法。良好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要制定良法,就是要制定体现民意的法律。在制定立法计划的时候,改变长期以来受部门利益法制化影响的状况,制定一些有关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立法项目。要推进立法公开化、民主化的进程,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要选择一个立法草案进行尝试,力求在公众参与政府立法上有新突破,使立法真正体现民意。 执法监督工作2004年已经开了一个很好的头,这项工作与依法行政有密切关系。明年城市综合执法要在三亚市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扩大试点面。条件成熟时要召开现场工作会议,力争用两至三年时间将综合执法工作在全省推开。政府就是要管执法,管法律具体实施,管执法的监督。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把不应该管的事情甄别出来,弄清楚哪些是应该管,哪些是不应该管,防止“失职”与“违法”。要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行政复议工作要调整办案思路,进一步探索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要充分体现其便捷、高效的特点和优势,使行政复议工作真正成为化解人民矛盾的有效机制,成为老百姓非常有效的行政救济途径。行政行为应该怎么做,行政机关最有发言权。同时,我们还要在加强协调与沟通的基础上,加大对各级政府和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切实保护老百姓的利益。要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和纠错功能。要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素质,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包括形式上的规范,明年要与海口市商议,建立专门的行政复议听证室,复议工作人员听证时要着正装,以体现法律的严肃性。要通过办一两件有影响的案件,让媒体参与,加大宣传力度。 会上,省法制副主任范晓军同志就如何做好今年总结,安排好明年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主题词:行政事务 法制 总结 简报 报送:省政府秘书长;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法制办公室综合处 2004年11月28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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