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召开全国仲裁年会 在非公经济中推广仲裁
2007年12月12日07:36
12月11日消息:我国将在非公有制企业中逐步推行简便灵活的仲裁法律制度。作为试点城市之一,海口仲裁事业发展迅速,今年受案数量和标的金额成倍增长。这是记者从今天在海口召开的全国仲裁年会暨非公有制经济仲裁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海口仲裁委员会自1996年成立到2003年,年均受理仲裁案件不到30件。2004年以来受案数量连年翻番。2006年受案166件,标的金额2.37亿元。今年已受理案件超过27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受案数量和标的金额都翻了一番。调查表明,仲裁的社会知晓率提高了10%。
仲裁是当今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具有公正、及时、和谐、保密、经济、便民等优点。目前全国共有185个仲裁机构,2006年受理仲裁案件60844件,标的金额725亿元。仲裁已成为解决经济纠纷的重要法律手段。
会议总结试点经验,提出了进一步在非公有制经济中推行仲裁制度的意见。会议建议,选聘民营经济专业人士参加仲裁工作,依法提升仲裁服务质量。会议要求,在贯彻《仲裁法》的基础上,规范合同,提高仲裁约定率;发挥仲裁在解决经济纠纷、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制止和纠正不正当竞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仲裁制度,提高社会各界对仲裁的认知度,营造全社会了解仲裁、认可仲裁、选择仲裁的氛围。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沈建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方晓宇在会上讲话,省领导王琼瑛、吴葵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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